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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田铜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5-21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充分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经理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检查和监督,切实保

证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2019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了 21 项议案,具体内容如

下: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延长<关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更正<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更正<2017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更正<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正<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 审议通过

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名余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王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余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审议通过了

《关于批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9 月审阅报告>对外

报出的议案》。

    (二)监事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对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以及所做决议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                   列席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

           余燕                        2                       6

          丁利武                       2                       6

           王瑞                        2                       6

    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相关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班子的运作和决策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管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未发现公

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有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未发现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实施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认定关联关系,坚持程序合法、定价公允的基本准则,

认真听取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

关规定,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

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

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继续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推进公

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