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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田铜业:金田铜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4-02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1-020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总额
为人民币6.10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9 号”《关于核准宁波金
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
金 1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71.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9,528.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87 号”《验证报
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并与本次发行可转债项目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
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分
批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1,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将前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以上详
情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年产 8 万吨热轧铜带项目                  66,089.00           38,300.00
  2     年产 5 万吨高强高导铜合金棒线项目        46,558.00           32,100.00
  3     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料项目          120,000.00           25,100.00
  4     金田国家技术中心大楼项目                 11,407.00           1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44,500.00           44,500.00
                  合计                         288,554.00           150,000.00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1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1 亿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广东金田铜业高端铜基新材
料项目”。截至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前,上述议案尚未实施。截
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余额为
149,688.47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6.10 亿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
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
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
资。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计划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发表了意见,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
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有利于
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 6.10 亿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 6.10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
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