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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田铜业:金田铜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1-08-17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2-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但能否获得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规模、持有标的股票规模、参加对象
等实施要素均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
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外部专业机构为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提供资产管理、咨询等服务;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3-
                              特别提示
    1、《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系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公司”“金田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在十三五期间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干部,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
数不超过 26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单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

份及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5、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
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持股计划存
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
服务。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

助。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不超过 582.40 万股,受让价格为 2.20 元/股,拟募集资金




                                     -4-
总额上限合计为 1,281.28 万元,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0 年,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

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
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对员工持股
计划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9、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0、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
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
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5-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 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 9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 11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 13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5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6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 17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18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 ..................................................... 19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21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 22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 23




                                                             -6-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金田铜业、公司、本公司     指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
                           指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期员工持股计划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理办法》
本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指
草案                            案)》
持有人、参加对象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金田铜业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
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
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
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8-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在十三五期间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管

理人员和核心管理干部,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所有持有人均在
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
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公司规章制度、职

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
对象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1、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
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
定。

    2、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在十三五期间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管理干部,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合计不超过 26 人。
    具体参加人数及最终认购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参加对象及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认购股数上限
   序号               持有人                           占本次计划总股数的比例
                                          (万股)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1                                   396.60             68.10%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
       2                                   185.80             31.90%
               其他员工



                                         -9-
             合计                    582.40             100%

   持有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情况对参

加对象名单及其份额进行调整。




                                  -10-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二、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
    本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
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582.40 万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86 元/股(含);本次
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即 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年 5 月 2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田铜业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0)。
    截止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1,306,3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76%,回购最高价格 9.04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8.51
元/股,回购均价 8.83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99,860,254.61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的股票,受让价格为 2.20 元/股,受让价格为回购均价
的 25%。
    公司本期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及定价方法,一方面是对公司“十三五”期间
有突出贡献的核心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肯定。“十三五”期间,在公司核心
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铜产品产量增长率达 94.54%,实现产量大幅增长,并实
现了在主板成功上市的里程碑目标;在新冠疫情期间,公司在核心管理层的带领

下,积极复工复产,实现了 2020 年 IPO 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另一方面,是以
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秉持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而确定。实施本计划是为更好地保



                                      -11-
障本次持股计划激励与约束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鞭策核心经营管理团队,起
到人才保留和长期利益捆绑的作用,从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使得员工
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且实现长期深度的绑定。
    综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

持续平稳、快速发展,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及重要骨干员工对
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
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
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合理的激励。以不损害公
司利益为原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
份的价格为 2.20 元/股,作为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四、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81.28 万元(含),

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一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1,281.28 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582.40 万股,占当
前公司总股本 148,047.15 万股的 0.393%。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
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及

通过资产重组所获得的股份。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董事会审核通过至非交易过户完成期间,公司若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
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12-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0 年,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
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
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
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算满 36 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1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
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持有人的权益将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依据公司业绩考核结果将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中的相应权益分配至持

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备注
                    ①解锁前一年公司净利润达到 5.6 亿元;
                    ②解锁前一年公司铜及铜产品产量达到 150 万吨,
  第一个解锁期
                    且解锁前一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2020 年公司净利
                                                                  公司在每个限
                    润。
                                                                  售期内至少满
                    ①解锁前二年公司净利润累计达到 11.8 亿元;
                                                                  足①②两个业
                    ②解锁前一年公司铜及铜产品产量达到 165 万吨,
  第二个解锁期                                                    绩考核目标中
                    且解锁前一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2020 年公司净利
                                                                  的其中一个业
                    润。
                                                                  绩考核目标,方
                    ①解锁前三年公司净利润累计达到 18.6 亿元;
                                                                  可解除限售。
                    ②解锁前一年公司铜及铜产品产量达到 185 万吨,
  第三个解锁期
                    且解锁前一年公司净利润不低于 2020 年公司净利
                    润。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全部在有效期
内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锁的股
票份额均不得解锁,未解锁部分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考核及解锁,最长不超过 10

年。
    实际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择时选择合适方式
集中出售,按本计划的规定分配给持有人。




                                        -14-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可转债等方式
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15-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

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
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本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
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16-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若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
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按照约定
的期限内完成清算,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17-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
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18-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
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

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
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
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4、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
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员工持股计划锁
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
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
决定是否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
议授权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6、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
管理委员会确定。
    三、持有人权益处置
    1、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发生下列负面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决
定取消并终止该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及已持有持股计划相应的权益份额:




                                   -19-
    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
失的;
    ②严重失职、渎职;
    ③任职期间由于受贿、侵占、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同业竞争等损害

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④其他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法犯罪等,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其他管理委员会认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对于员工被取消持股计划资格时已解除锁定部分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将对
应份额于二级市场出售,并将所得金额返还员工;如情节严重或对公司造成损失
的,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追缴已实现的现金收益部分(不包括该份额所对应标的
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
    对于尚未解除锁定部分的股票,管理委员会有权予以收回,收回价格按照该

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金额返还员工,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收回份额进
行内部的再分配。
    针对前款所述的收回份额,管理委员会应确定受让的员工范围,并对份额受
让价格及相关限制条件进行约定。员工以自愿的原则予以受让。若在本员工持股
计划存续期内没有完成前述受让程序,则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收回份额进行内部的
再分配。
    2、持有人参与资格保持不变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将继续持有本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并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
    ①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退休且不存在同业竞争等损害公司利益、
声誉等情形的;
    ②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形且未对公
司造成负面影响的。
    3、其他情形
    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
委员会确定。




                                   -20-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假设公司于 2021 年 9 初将标的股票 582.40 万股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锁定期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预
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9.20 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 4076.80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则预计 2021 年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股份支付费用合计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4076.80          883.31       2106.35         815.36          271.29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
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
向作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21-
     第十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楼国君、楼城、杨建军、徐卫平、丁星驰、傅万成、
曹利素、陈君良、梁刚、邵钢、郑敦敦、丁利武、余燕、王瑞为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前述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董事会、监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时应回避表决。除前述情况外,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持有公司标的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标的股票
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2-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
续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员工聘用期限的

承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持有人签订
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