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铜业:金田铜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7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书
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余燕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
作指引》(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公司编制《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
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
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
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
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
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
起。公司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监事余燕、王瑞、丁利武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
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
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监事余燕、王瑞、丁利武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监事回避表决后,有表决权的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
因此,监事会决定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
到可使用状态,本次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及
业务实际开展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进行资金配
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