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 3 万吨特种线缆用高纯低氧铜绞线项 目、年产 4 万吨高精度铜合金带材项目、年产 35 万吨高导高韧铜线项目、偿还 银行贷款项目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 集资金 19,269.63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公告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 年 8 月 13 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 铜业”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14 号”《关于核准宁波金 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55 元,共计 募集资金 158,5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232.67 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150,277.3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到位,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139 号” 《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年产 3 万吨特种线缆用高纯低氧铜绞 1 18,997.00 18,997.00 线项目 2 年产 4 万吨高精度铜合金带材项目 65,000.00 65,000.00 3 年产 35 万吨高导高韧铜线项目 60,873.00 60,873.00 4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0,000.00 5,407.33 合计 184,870.00 150,277.3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与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 有 限公 司宁 波慈 城 3901130229200014366 551,498.07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 383177805250 6,915,996.84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市分行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 浙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3320020410120100158611 44,275.27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 有 限公 司宁 波慈 城 39105001040013155 0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 有 限公 司宁 波慈 城 33150198533600000365 4,184,528.63 公司 支行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小计 11,696,298.81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注) 181,000,0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192,696,298.81 注: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19,269.63 万元, 其中公司使用 18,1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审批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同意使用 19,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 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该资金已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截 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 900 万元,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余额为 18,100 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计 利息收入扣除 节余募集资金金 其中:项目合同尾 募集资金累计 募投项目 划投资总额 手续费后净额 额(4)=(1)- 款及质保金待支付 投入金额(2) (1) (3) (2)+(3) 款项 年产 3 万吨特种线缆 用高纯低氧铜绞线 18,997.00 15,672.16 30.31 3,355.15 162.09 项目 年产 4 万吨高精度铜 65,000.00 56,943.77 135.36 8,191.59 7,155.61 合金带材项目 年产 35 万吨高导高 60,873.00 53,273.93 119.38 7,718.45 3,212.99 韧铜线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5,407.33 5,407.33 4.43 4.43 - 合计 150,277.33 131,297.19 289.48 19,269.63 10,530.68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包括截至 2021 年 8 月 1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及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19,269.63 万元,其中包含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待支付款项 10,530.68 万元。由于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次募投项目结项节余金额包括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因 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在 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加强费用的控 制和管理,节约了部分资金的支出;此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利息收 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 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19,269.63 万元 (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尾款 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将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 按 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董事会授权资金运营部办理本次专 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专项说明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 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 状态,本次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及业务实际 开展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进行资金配置,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