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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田股份:金田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22-09-17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14 号)核准,于 2020
年 4 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200 万股,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4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279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1,500 万张。公司聘请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 2021 年可转债发行的保
荐机构,财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投行”)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
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与东方投行就本次可转债发行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
财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投行承接,财通证券将不再履行相应的
持续督导职责。目前,东方投行已委派保荐代表人李金龙先生、都佳先生(简历
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财通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21 年可
转债发行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李金龙先生:现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
表人,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7 年。曾参与或负责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再融资、中文在线数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湖北国创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都佳先生:现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
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加拿大特许注册会计师资格,
从事投资银行工作 6 年。曾参与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锡安邦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定向发行股票等项目,负责了多家公司的改制辅导,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
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