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 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该报告。 独立董事: 谭锁奎 吴建依 宋夏云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