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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田股份:金田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1-10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田”)
    以上被担保人均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铭泰、重庆金田提供最高限额 55,830.06 万元人民币
(其中 8,100.00 万美元按 2023 年 1 月 5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6.8926 折算)的担保。
    截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已为香港铭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6,474.30
万元(其中 22,701.78 万美元按 2023 年 1 月 5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6.8926 折算);
已为重庆金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9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470,357.97 万元(其中 27,426.51 万美元按 2023 年 1 月 5 日美元兑人民币
汇率 6.8926 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74%。本次被担保方香港铭
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
逾期担保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出具《最高额保证函》,
为香港铭泰因融资或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承担的全部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最高额为 1,500 万美元。
    2、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出具《公司保证函》,
为香港铭泰因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承担的债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 600 万美元。
    3、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公司
保证函》,为香港铭泰和重庆金田因融资、交易或服务而应向恒生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宁波分行承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 6,000 万
美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 2,236,845.85 万元
人民币,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拟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香港铭泰

   公司名称       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       6/F MANULIFE PLACE,348 KWUN TONG ROAD, KL

   成立日期       2009年12月4日
   经营范围      一般贸易

   2、重庆金田

   公司名称      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云港大道272号

   法定代表人    桂建强

   成立日期      2018年8月8日
                 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制造、销售:漆包线、铜管材、铜管件、
                 铜棒、铜杆、铜线、铜板带;批发、零售:金属制品及金属材料;
   经营范围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香港铭泰、重庆金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
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
  公司名称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债率%
                  2021 年度/
                                     89,056.63    72,933.84              -      72,933.84   16,122.79   792,779.36      1,566.46    81.9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香港铭泰      2022 年 1-9 月/
                                    153,590.66   132,171.12              -     132,171.12   21,419.54   834,283.01      3,241.96    86.05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度/
                                    32,969.08    13,681.84               -      13,097.39   19,287.24              -     -550.73    41.5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重庆金田
               2022 年 1-9 月/
                                    82,964.55    65,888.36               -      65,294.66   17,076.19   401,607.79     -2,245.61    79.42
              2022 年 9 月 30 日
注:2021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2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因融资或交易而应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承
担的全部债务提供不超过 1,5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保证签署之日始,直至所有融资中最晚到期应
付的一笔融资的应付日后的三年止。
    2、本次担保的债务最高额为 1,500 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因外汇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应向恒生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6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 600 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拟为香港铭泰和重庆金田因融资、交易或服务而应向恒生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 6,0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1、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起三年。
    2、本次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 6,000 万美元。
    3、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在银
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新增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被担保方香港铭
泰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但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
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
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
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
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70,357.97 万元(其中 27,426.51 万美元按 2023 年 1 月 5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6.8926 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74%,无逾期担保。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