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4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5 楼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5,353,40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3.15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 人,副董事长沈忠民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董
事王金发先生因大客户接待未出席;张瑞先生、毛端懿女士、吴隽诗女士、
陈桥宁先生因公务未出席;独立董事顾乃康先生、李仲飞先生、邵希娟女士
因公务未出席;独立董事王玉女士因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培训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0 人,监事会主席曹人靖因公务未出席;监事翟拥
军、张献中因公务出差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建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95,267,005 99.9854% 86,400 0.0146 0 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19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95,265,605 99.9852% 87,800 0.0148% 0 0
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95,267,005 99.9854% 86,400 0.0146% 0 0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95,265,605 99.9852% 87,800 0.0148% 0 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2 关于 2019 年度对 153,286,782 99.9427% 87,800 0.0573% 0 0
子公司担保预计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 1、议案 3、议案 4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 2 为特
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连果 李聪微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