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考核及薪酬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2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考核及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经营规
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2018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
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序号 姓名 2018 年度薪酬(万元)
1 顾乃康 9.6
2 李仲飞 9.6
3 王玉 9.6
4 邵希娟 9.6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
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序号 姓名 2018 年度薪酬(万元)
1 张传卫 265.26
2 沈忠民 434.15
3 王金发 105.99
4 张启应 139.03
5 刘连玉 165.28
6 吴国贤 93.90
7 程家晚 102.43
8 杨璞 109.68
9 张忠海 69.81
10 刘建军 88.67
2018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提出的薪酬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
水平,按照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