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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
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成员为:顾乃康、李仲飞、邵希娟、王玉。
    现任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1、顾乃康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
生学历。1991 年至今历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03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0 月担任广东海印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起任
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 月起任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5 月起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起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起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顾乃康董事任期
三年,至 2020 年 3 月止。
    2、李仲飞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
生学历。1985 年至 2000 年,历任内蒙古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
年至 2013 年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导;2011 年至 2016 年任中山大学管
理学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导;2016 年至今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2013 年 1 月起任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8 月起任金徽酒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1 月起任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李仲飞董事任期三年,至 2020 年 3
月止。
    3、邵希娟女士,
    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1985 年
7 月至 1997 年 11 月,历任山西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1997 年 12 月至今,
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6 年 1 月起任深圳市
科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邵希娟董事任期三年,至 2020 年 3 月止。
    4、王玉女士,
    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5 年
12 月至 2015 年 7 月,历任广东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2015 年至今任暨南大学
国际商学院教授。2017 年 2 月至今任广州莱因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6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王玉董事任期三年,至 2020 年 3 月止。
    二、    独立董事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是否连
             本年应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
 独立董事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未亲自    东大会
   姓名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数
                                                                议
顾乃康       14        14       10       0        0        否        2

李仲飞       14        14       11       0        0        否        2
邵希娟       14        14       10       0        0        否        2
王玉         14        14       11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以及向
公司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保证会议出席率, 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在2018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年,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依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参照有关上
市公司的法律法规,结合中介机构对公司上市前的内控建议,对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会计政策变更、出售应收账款、为子公司担保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
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范性文
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11,514.12万元,其中,除对合营企业大唐恭城新能源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800万元外,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范围内其他公司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
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另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切实
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对报告期内董
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有关要求,未发现存在《公
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提名候选人的程序合法合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
求,结合公司的综合核心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析,与公司管理层拟定
了经营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等事项。对公司IPO发行工作进行研究,并对实施过
程进行跟踪管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
财务报告;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
了监督和评价,对促进公司IPO发行过程中的治理结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
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按照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层的履
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管理人员良好的地执行了董事
会下达的各项要求,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
帮助考察、物色高端技术人才,积极向公司建议合适人选。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度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 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发展,对公司IPO发行工作提供了大量意见和建议,从专业角度帮助公司完善
治理架构;参照已上市公司标准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
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年,我们将继续严格
按照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细则的规定,独立公正
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上市后经营
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我们将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行使独
立董事的职能。
    在我们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
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报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顾乃康、李仲飞、邵希娟、王玉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