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3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2018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意见:《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
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
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
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5)。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19 年度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
投入 63,639.79 万元募投项目建设及 3,189.09 万元发行费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通过《关于监事 2018 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均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
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
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9-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2018 年 9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及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的修
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 14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9-030)。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通过《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通过《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4、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