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2019-09-03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19-07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83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落实核查,
并按照相关要求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
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
见回复”)等相关文件。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及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更新了财务数据及
相关内容,对上述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更新稿)》等相关
文件。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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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以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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