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更正公告2020-01-06
股票代码:601615 股票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更正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明阳智慧能
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0-003),
原公告中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有
误,现就上述事项做出如下更正:
原公告相关内容为: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更正后相关内容为: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
除上述更正外,《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公告书》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
解。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