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3-05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3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乐洁源”)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平乐洁
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桂林分行”)
申请固定资产借款事项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为平乐洁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平乐洁源的项目建设需求,平乐洁源向工行桂林分行
申请固定资产借款,金额合计人民币 38,000 万元,公司为前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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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
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
2019 年度预计为平乐洁源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为 38,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2019 年 4 月 16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19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和《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平乐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4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贾立雄
住所:平乐县平乐镇中华街 33 号
平乐洁源为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厂、光伏太阳能发电厂的投资、
开发、经营、管理,生产和销售电力;提供风力、光伏太阳能技术咨询、电力项目
咨询。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审数) (审定数)
总资产 33,290,458.07 23,008,946.21
总负债 11,290,458.07 18,008,946.2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1,290,458.07 18,008,946.21
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2,000,000.00 5,000,000.00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1-12 月
项目
(未审数) (审定数)
营业收入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
平乐洁源的在建工程未全部转固,项目尚未完全投入运营,因此该期间平乐
洁源的营业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平乐洁源向工行桂林分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对应主债务金额合计人
民币 38,000 万元),与债权人工行桂林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
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债权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担保期限
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同时,平乐洁源就该事项与工行桂林分行签订
了《质押合同》将平乐白蔑风电场项目售电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至债
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平乐洁源的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计划,有利于平乐
洁源的项目建设,平乐洁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完全由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担
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
币 1,102,356.68 万元;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 685,670.79 万元,占公
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54.02%。其中,对
3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已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1,072,356.68 万元,对应担保
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 670,670.79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50.65%。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
保和借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
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
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
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为适
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
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
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
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
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如出售原全资子公司
大柴旦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9-052)、大庆市中丹瑞好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大庆市杜蒙胡吉吐莫风电有限公司、大庆市杜蒙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和大庆市杜蒙胡镇奶牛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公告编号: 2019-100 和
2019-101)。公司将继续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略,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
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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