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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考核及薪酬的公告2020-04-22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9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考核及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经营规
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2019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职务的董
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序号                     姓名                2019 年度薪酬(万元)

       1                      顾乃康                                9.6

       2                      李仲飞                                9.6

       3                       王玉                                 9.6

       4                      邵希娟                                9.6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
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序号                      姓名        2019 年度薪酬(万元)

              1                       张传卫                     228.57

              2                       沈忠民                     434.20
              3                         王金发                                103.36

              4                         张启应                                130.56

              5                         刘连玉                                165.45

              6              梁才发(报告期内聘任)                            45.80

              7              吴国贤(报告期内离任)                            35.85

              8                         程家晚                                 97.45

              9                          杨璞                                 101.09

              10                        张忠海                                 65.73

              11                        刘建军                                 83.56

    (注:上表中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总额,其中梁才发自 2019 年 5 月

29 日起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其报酬为 2019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数据;其中吴国贤

任职至 2019 年 5 月 29 日止,其报酬为 2019 年 1 月至 2019 年 5 月数据)

    本议案中涉及董事 2019 年度考核及薪酬事项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薪酬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
薪酬水平,按照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