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1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9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
各位监事,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连玉召集并主持,符
合《公司法》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对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共拟分配现金红利 107,618,345.48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79,722,378 股,以此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8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
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P=P0-V=5.30 元/股-0.078 元/股=5.222 元/股。(其中:P0 为调整前的
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关于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调整
鉴于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
行了调整,具体内容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26 名调整为 220 名,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 3000 万股调整为 2939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由 2400 万股调整为 2339 万股。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
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人员名单、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调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0)。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5 月 2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2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2339 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5.222 元/股。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且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1)。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