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5202 房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 号准则》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明阳智慧能 源集团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附件 ............................................. 13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 权益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明阳智能、上市公司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蕙富凯 指 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乐 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5202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 代表:吴昊)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340080086M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投资咨询服务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2 日 1、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 有 0.0019%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2、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18.8533%合伙企 业财产份额; 3、广州恒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46.6432%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4、广州科风朗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持有 1.8853%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5、黄颖持有 0.9427%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6、深圳永利远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8853%合 5 伙企业财产份额; 7、刘伟东持有 6.5987%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8、深圳前海蕙富琪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 2.0739%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9、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 有 21.1157%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吴昊 男 委派代表 中国 广州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蕙富凯乐除直接持有明 阳智能 101,830,609 股股份,占其当前总股本(即 1,460,751,982 股) 的 6.97%外,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 股份。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及 2020 年 10 月 27 日向明 阳智能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分别简称为“第一次减持 计划”、“第二次减持计划”),拟减持明阳智能股份。明阳智能已进行 公告(详见明阳智能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及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1)、《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第二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继续执行上述减持计划且在未来 12 个月 内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会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明阳智能股份 165,446,337 股,占明阳智能当时总股本(即 1,379,722,378 股)的 11.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信息披露人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减持明阳智能 63,615,72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460,751,982 股)的 4.35%。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27,610,281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 36,005,447 股。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上述权益变动期间内,明阳智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进入转股期,且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完成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导致明阳智能总股本从 1,379,722,378 股增加至 1,460,751,982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明阳智能总股本 1,460,751,982 股,信 8 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明阳智能 101,830,609 股股份,占其当前总股 本(即 1,460,751,982 股)的 6.97%。该部分股份不存在受限情况。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明阳 智能股份的情况如下: 时间 股份类型 交易方式 卖出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 2020 年 4 月 30 日 无限售条件 集中竞价 13,797,216 11.55-11.60 -2020 年 5 月 8 日 流通股 2020 年 6 月 22 日 无限售条件 大宗交易 27,594,447 11.55-11.87 -2020 年 7 月 7 日 流通股 2020 年 7 月 30 日 无限售条件 集中竞价 13,813,065 15.39-15.93 -2020 年 8 月 21 日 流通股 2020 年 11 月 3 日 无限售条件 大宗交易 8,411,000 15.33 -2020 年 11 月 5 日 流通股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12 第八节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中山市 份公司 地 火炬开发区火 炬路 22 号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 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省广州市 称 伙企业(有限合伙) 人注册地址 天河区珠江西 路 5 号 5202 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人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蕙富凯乐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明阳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 人是否为上市 智能实际控制 大股东 非第一大股东,并非控 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张传卫、吴 股股东 人 玲、张瑞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13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65,446,337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变动前持股比例:占明阳智能当时总股本(即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379,722,378 股)的 11.99%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63,615,728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02%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01,830,609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明阳智能当前总股本(即 1,460,751,982 股)的 6.9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否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4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