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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靖安洪大)2020-11-2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泥涡组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20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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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 号准则》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明阳智慧能

源集团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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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附件 ............................................. 13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

权益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明阳智能、上市公司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 指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大                              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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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泥涡组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招商洪大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派代表:王一岗)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25MA35QWUR8Q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系项目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 日

                   1、江西洪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50.94%合伙企业

                   财产份额;

                   2、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8.95%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3、深圳昆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0.10%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4、深圳市招商洪大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0.01%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5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王一岗   男      委派代表   中国       广东深圳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除直接持有明

 阳智能 203,221,550 股股份,占其当前总股本(即 1,874,669,336 股)

 的 10.84%外,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

 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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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包括 (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进入转股期; 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3)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登记工作;(4)靖安洪大履行此

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二、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 日及 2020 年 9 月 3 日向明阳

智能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分别简称为“第一次减持计

划”、“第二次减持计划”),拟减持明阳智能股份。明阳智能已进行公

告(详见明阳智能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及 2020 年 9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第二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继续执行上述减持计划且在未来 12 个月

内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会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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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0,327,25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 1,379,722,378 股)的 16.6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

靖安洪大通过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7,105,704 股,占明阳智能当前总股本(即 1,874,669,336 股)的

1.4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21,895,704 股,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 5,210,000 股。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上述权益变动期间内,(1)明阳智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进入转股期,截止 2020 年 11 月 18 日,累计转换

57,689,845 股;(2)明阳智能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完成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共计 23,340,400 股;(3)明

阳智能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登记工作,

发 行 413,916,713 股 新 股 。 上 述 情 况 导 致 明 阳 智 能 总 股 本 从

1,379,722,378 股增加至 1,874,669,33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




                                   8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明阳智能总股本 1,874,669,336 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明阳智能 203,221,550 股股份,占其当前总股

本(即 1,874,669,336 股)的 10.84%。该部分股份不存在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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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明阳

        智能股份的情况如下:

时间                 股份类型     交易方式   卖出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

2020 年 6 月 19 日   无限售条件   集中竞价      13,797,223 12.56-12.93

-2020 年 7 月 6 日   流通股

2020 年 7 月 13 日   无限售条件   大宗交易       5,210,000 13.11-13.84

-2020 年 8 月 21 日 流通股

2020 年 11 月 2 日   无限售条件   集中竞价       8,098,481 16.44-17.15

-2020 年 11 月 9 日 流通股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2020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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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12
                                第八节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中山市

                   份公司                     地             火炬开发区火

                                                             炬路 22 号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         信息披露义务   江西省宜春市

称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人注册地址     靖安县双溪镇

                   伙)                                      大桥村泥涡组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人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靖安洪大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明阳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        人是否为上市   智能实际控制

大股东             第一大股东,并非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张传卫、吴

                   股东                       人             玲、张瑞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13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因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份、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等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30,327,254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变动前持股比例:占明阳智能当时总股本(即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379,722,378 股)的 16.69%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27,105,704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85%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203,221,55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明阳智能当前总股本(即

                     1,874,669,336 股)的 10.8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否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14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2020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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