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11-20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117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靖安洪大”或“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持股 5%以上第一大股东,并非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
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进入转股期;(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3)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的登记工作;(4)靖安洪大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不涉
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靖安洪大持有公司 203,221,550 股,持股比例将从
16.69%(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即 1,379,722,378 股计算)下降为 10.84%(以公司
当前总股本,即 1,874,669,336 股计算),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合计减少 5.85%。
本次权益变动后,靖安洪大仍为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一致行动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收到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
露义务人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授予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使公司总股本
增加及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5.85%。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泥涡组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招商洪大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王一
岗)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5MA35QWUR8Q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系项目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 日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0,327,25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 1,379,722,378 股)的 16.69%。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 6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通
过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7,105,70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即 1,874,669,336 股)的 1.4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21,895,704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5,210,000 股。
在上述权益变动期间内,(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进入转股期;(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3)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 的 登 记 工 作 。 上 述 情 况 导 致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从 1,379,722,378 股 增 加 至
1,874,669,33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靖安洪大持有公司 203,221,55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874,669,336 股)的 10.84%,仍为公司 5%以上第一大股东。靖安洪大并非公
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
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收
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靖安洪大)》。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