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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020-11-2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张传卫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吴玲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张瑞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59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5: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6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6:中山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60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7: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8: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9:Keycorp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因可转债转股、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签署日期: 2020 年 11 月 19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 号准则》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

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 1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8

第九节 附件 ............................................. 29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

权益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明阳智能、上市公司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传卫、吴玲、张瑞、明阳新能源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瑞信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

                                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Keycorp Limited

能投集团              指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瑞信              指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中山博创              指        中山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Wiser Tyson           指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First Base            指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Keycorp               指        Keycorp Limited

                            4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

1、基本情况

    张传卫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

住所在广东省中山市东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传卫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2

1、基本情况

    吴玲女士,1963 年出生,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国籍,现住所在

广东省中山市东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吴玲女士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 3

1、基本情况

    张瑞先生,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住

                             6
 所在广东省中山市东区。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瑞先生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 4

 1、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59 室

 法定代表人          张传卫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6664946098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技

                     术服务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成立日期            2007 年 9 月 12 日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1、张传卫持有 99%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2、张瑞持有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2、董事、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能投集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7
                                                地区的居留权

张传卫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张超      女      经理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张瑞      男      监事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能投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 5

1、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6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传卫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4UWEKE64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及咨询

成立日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1、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99%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2、张传卫持有 1%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2、董事、主要负责人
                                 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山瑞信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张传卫      男    执行事务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合伙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山瑞信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 6

 1、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中山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60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山瑞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4UWDPX0G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及咨询

 成立日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1、中山瑞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0.5%有限合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伙企业财产份额;

                                    9
                     2、张传卫持有 74.79%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3、刘建军持有 4.94%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4、王金发持有 9.88%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5、张启应持有 9.88%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2、董事、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山博创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张传卫      男   委派代表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山博创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 7

 1、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注册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董事                张传卫

 企业类型            境外法人


                                 10
 公司编号            1387610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            2009 年 11 月 3 日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Rich Wind Energy Two Corp 持有 100%股权

 2、董事、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Wiser Tyson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

 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张传卫      男     董事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Wiser Tyson 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 8

 1、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注册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董事                张传卫

 企业类型            境外法人


                                  11
 公司编号            1160719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22 日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2、董事、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First Base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

 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张传卫      男     董事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First Base 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 9

 1、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Keycorp Limited

 注册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董事                张传卫

 企业类型            境外法人


                                  12
 公司编号            1135001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23 日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2、董事、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Keycorp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张传卫      男      董事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Keycorp 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

 张瑞先生通过能投集团、中山瑞信、中山博创、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分别控制公司 2.74%、0.95%、1.95%、8.38%、6.37%、

 2.38%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22.78%的股份(本报告若出现合计数与各

 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此外,

 张传卫先生与张瑞先生通过中山联创间接持有公司 0.12%的股份,实
                                  13
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22.90%的股份(上述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

本,即 1,874,669,336 股计算)。

    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公司可转债转股、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数量不变,持

股比例被动稀释,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5%。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和张瑞先

生控制的公司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拟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起 6 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本次增持

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

    除能投集团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

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能投集团、中山瑞信、中

山博创、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分别控制公司 3.72%、

1.29%、2.66%、11.38%、8.66%和 3.24%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30.95%

的股份。此外,张传卫先生与张瑞先生通过中山联创间接持有公司

0.16%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31.11%的股份(以上比例均

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即 1,379,722,378 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内,因(1)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进入转股期,截止 2020 年 11 月 18 日,累计转换

57,689,845 股;(2)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共计 23,340,400 股;(3)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登记工作,共计

413,916,713 股。上述情况导致公司总股本从 1,379,722,378 股增加

至 1,874,669,33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

比例被动减少。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张瑞

                               16
先生通过能投集团、中山瑞信、中山博创、Wiser Tyson、First Base、

Keycorp 分别控制公司 2.74%、0.95%、1.95%、8.38%、6.37%、2.38%

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22.78%的股份。此外,张传卫先生与张瑞先生

通过中山联创间接持有公司 0.12%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

22.90%的股份(上述比例均以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874,669,336 股

计算)。

    上述股份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首次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尚处于

锁定期。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山博创质押股票数量为 6,522,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以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874,669,336

股计算)。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股权质押。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和 2020 年 1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

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1)、《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第四节披露的事项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传卫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1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玲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瑞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5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Key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8
                        第九节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     上市公司所   广东省中山市

               股份公司             在地         火炬开发区火

                                                 炬路 22 号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传卫               信息披露义   /

名称                                务人注册地
               吴玲                              /
                                    址
               张瑞                              /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                  中山市火炬开

               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59

                                                 室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                  中山市火炬开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发区科技东路

               合伙)                            39 号之二 362

                                                 室

               中山博创企业管理                  中山市火炬开

                            29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发区科技东路

                 合伙)                            39 号之二 360

                                                   室

                 Wiser Tyson                       香港北角英皇

                 Investment Corp                   道 341 号恒生

                 Limited                           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First Base                        香港北角英皇

                 Investments                       道 341 号恒生

                 Limited                           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Keycorp Limited                   香港北角英皇

                                                   道 341 号恒生

                                                   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 动人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务人是否为   明阳智能实际

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控制人为张传

                                      际控制人     卫、吴玲、张
                               30
                                                  瑞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可转债转股、

                股权激励、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429,253,703 股(其中间接持有

上市公司已发行 2,262,873 股)

股份比例        变动前持股比例:占明阳智能当时总股本(即

                1,379,722,378 股)的 31.11%

本次权益变动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吴玲、张瑞: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429,253,703 股(其中间接持有

股份数量及变动 2,262,873 股)

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明阳智能当前总股本(即

                1,874,668,695 股)的 22.9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    控股股东能投集团拟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起 6 个

12 个月内继续   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31
减持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32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传卫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3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玲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4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瑞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5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6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7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博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8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39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0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Key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