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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11-23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125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转股代码:191029         转股简称:明阳转股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的基本情况:Joint Hero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以
下简称“Joint Hero”)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的股东,并非公司
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
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股东的持股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Joint Hero 持有公司股份
45,451,19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874,669,336 股)的 2.42%,股份来源
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2020 年 2 月 25 日,公司依据 Joint Hero 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披露其
首次减持计划;该计划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2)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Joint Hero 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开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含 3 个月期满当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8,746,693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874,669,336 股)的 1%,。若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
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收到公司股东 Joint Hero 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其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Joint Hero       5%以下股东            45,451,195          2.42% IPO 前取得:45,451,195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Joint Hero 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的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
        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
        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露日期
Joint Hero         13,797,200         1.00% 2020/4/14~ 9.10-10.72              2020 年 2 月 25 日
                                             2020/5/18
            注:上述“减持比例”是以减持期间届满之日的上市公司股份为基数计算。详情见公司

        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理价格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Joint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0/12/14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经营业务发
                                     竞价交易减持,
Hero      18,746,693 股   1.00%                       ~2021/3/12   价格                    展需要
                                     不 超 过 :


                                                  2
                         18,746,693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Joint Hero 对所持股份的流通
限制以及自愿锁定作出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Joint Hero 就未来减持
意向承诺如下:“1、在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
低于明阳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2、本股东减持股份时,将提前
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明阳智能,并由明阳智能及时予
以公告,自明阳智能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股东可以减持明阳智能股份。
3、本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出卖的 15 个交
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股东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
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减持股份导致本股东持股比例低于 5%的,本股东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
第 3 条的规定。6、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
通知明阳智能,并予以公告。7、若本股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股东违
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明阳智能所有,且本股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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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关注 Joint Hero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Joint Hero 将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Joint Hero 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的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
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
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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