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鉴
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 5 日前通知
全体监事。但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
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本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
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
由公司监事刘连玉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解除全资子公司合作协议的议案》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与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长大”)
于 2020 年 6 月 9 日签署了《关于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
份公司之合作协议》,拟共同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江明阳”)增资并就明阳阳江沙扒 300MW 科研示范项目开展合作。
因未获得阳江市政府同意保利长大参与沙扒项目开发建设的书面意见,公司监事
会同意解除公司、阳江明阳与保利长大之间的合作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
合作协议解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