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3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李一鸣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董事会。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2021年5月12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
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
缺席1人,董事李一鸣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
卫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5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12 名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00 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8.39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66)。
董事沈忠民、张启应、王金发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5GW 光伏高效电池和 5GW 光伏高效组件项目,项目总投
资金额预计为 30 亿元(不含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67)。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