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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8-06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0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明阳”)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阳江明
阳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中山分行”)申请
融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4,8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为阳江明阳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660.0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江明阳的项目建设需求,阳江明阳向建行中山分行
申请融资贷款事项,金额合计人民币 154,800.00 万元,公司为前述事项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4,800.00 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2 月 8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阳江明阳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 415,000 万元。本次担保在授权
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2021 年 2 月 9 日刊登于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8)和《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为阳江明阳提供担保的剩余额度为
80,20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阳江明阳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 年 4 月 3 日

   注册资本:5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亦羽

    住所:阳西县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服务区办公楼)四楼 410、
411 号房。

    阳江明阳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新能源的开发、建设、运营。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审数)                 (未审数)


总资产                              3,212,020,455.71           1,979,055,832.39


总负债                              3,212,020,455.71             676,122,620.6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6,600,0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3,060,787,116.91             581,489,281.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302,933,211.71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12 月
           项目
                                  (未审数)                (未审数)


营业收入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


    阳江明阳为明阳阳江沙扒 300MW 海上风电场项目承建单位,目前处于建设
阶段,因此该期间阳江明阳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均为 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阳江明阳向建行中山分行申请融资贷款事项,与债权人建行中山分行
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4,8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阳江明阳的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计划,有利于阳江
明阳的项目建设运营,阳江明阳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担
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
币 1,232,168.21 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根据日常
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 643,447.1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资产的 43.59%。上述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
保和借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
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
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
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为适
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
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
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
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
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
略,公司将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
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