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泥涡组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21 年 9 月 15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 号准则》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明阳智慧能 源集团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附件 ............................................. 13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 权益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明阳智能、上市公司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 指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大 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泥涡组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招商洪大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派代表:王一岗)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25MA35QWUR8Q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系项目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 日 1、江西洪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50.94%合伙企业 财产份额; 2、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8.95%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3、深圳昆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0.10%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4、深圳市招商洪大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0.01%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5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王一岗 男 委派代表 中国 广东深圳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除直接持有明 阳 智 能 113,928,430 股 股 份 , 占 上 市 公 司 当 前 总 股 本 ( 即 1,950,828,712 股)的 5.84%外,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靖安洪大实施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二、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3 日、2021 年 3 月 26 日及 2021 年 8 月 16 日向明阳智能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分 别简称为“第一次减持计划”、“第二次减持计划”和“第三次减持计 划”),拟减持明阳智能股份。明阳智能已进行公告(详见明阳智能分 别于 2020 年 9 月 7 日、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8 月 1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更正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2)、《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第一次减持计划和第二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第三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继续执行上述减持计划且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公司股 份的具体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3,221,55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 1,874,669,336 股)的 10.8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0 年 11 月 19 日(前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89,293,120 股,占明阳智能当前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的 4.5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19,683,120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69,610,000 股。 在上述权益变动期间内,(1)明阳智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累 计转股 76,259,376 股;(2)因明阳智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被激励对象已离职,明阳智能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完成对前述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上述情况 导致明阳智能总股本从 1,874,669,336 股增加至 1,950,828,712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明阳智能总股本 1,950,828,712 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明阳智能 113,928,430 股股份,占其当前总股 8 本(即 1,950,828,712 股)的 5.84%。该部分股份不存在受限情况。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明阳 智能股份的情况如下: 时间 股份类型 交易方式 卖出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 2021 年 4 月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集中竞价 266,900 17.70-17.76 2021 年 9 月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大宗交易 39,015,000 20.11-21.10 2021 年 9 月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集中竞价 4,892,361 22.40-23.73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2021 年 9 月 15 日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12 第八节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 股份公司 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 名称 投资合伙企业(有 注册地址 县双溪镇大桥村泥 限合伙) 涡组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本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明阳智 是否为上市公司 益变动后,靖安洪 是否为上市公司 能实际控制人未变 第一大股东 大不再是明阳智能 实际控制人 更,仍为张传卫、 第一大股东 吴玲、张瑞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13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因公司可转债转 股、股权激励股份注销等综合因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203,221,55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变动前持股比例:占明阳智能当时总股本(即 上市公司已发行 1,874,669,336 股)的 10.84%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89,293,120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5%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13,928,43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明阳智能当前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的 5.84%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14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2021 年 9 月 15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