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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6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2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5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84,198,7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198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
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因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和副董事长沈忠民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启应先生主持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
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现场及通讯出席 5 人;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副董事长
   沈忠民先生、董事王金发先生、董事韩昱先生、董事李一鸣先生因公务未出
   席,独立董事王玉女士因公务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及通讯出席 2 人;监事郑伟力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建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兼首席运营官、
   首席技术官张启应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首席财务官梁才发先生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84,178,154 99.9973           20,600    0.0027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56,382,124 90.6693               27,600    0.0070 36,647,003           9.3237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全资子公司 375,502,338 99.9945                       20,600   0.0055      0     0.0000
              股 权 转 让 暨
              2020 年 定 增 募
              投项目转让的议
              案
2             关 于 新 增 2021    224,238,794         85.9437            27,600    0.0105        36,64    14.0458
              年度日常关联交                                                                     7,003
              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别决议案: 无
           2、 本次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2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Key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联蕴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连果、孔维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