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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11-01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4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主体: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明阳智能”)5%以下股东(非控股股东)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蕙富凯乐”)。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蕙富凯乐持有公司股份
42,040,21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1,956,326,712 股)的比例为 2.15%,股
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蕙富凯乐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39,126,534 股(即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180 天内(含 180 天期满当日)实施,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
份总数不超过 19,563,267 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
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
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股东蕙富凯乐发来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其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蕙富凯乐         5%以下股东             42,040,212             2.15% IPO 前取得:42,040,212 股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1,956,326,712 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蕙富凯乐为公司 5%以下股东,并非公司控股
        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
        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日期
                                               2021/3/22 ~
               26,581,821        1.36%                            19.00-22.18     2021 年 3 月 1 日
                                               2021/8/10
蕙富凯乐
                                               2020/11/3 ~
               41,619,576        2.22%                            15.31-17.73     2020 年 10 月 29 日
                                               2020/12/12
        上述“减持比例”是以减持结果公告之日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详见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方式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     份来源          因
                                                                         区间
                                                           2021/11/22
 蕙富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按市场                经营业务发
                                                           ~                    IPO 前取得
 凯乐    39,126,534 股   2%                                             价格                  展需要
                                    过:39,126,534 股      2022/5/20




                                                    2
(一)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蕙富凯乐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以及自愿锁定作出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蕙富凯乐就未来减持意
向承诺如下:“1、在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
于明阳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2、本股东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
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明阳智能,并由明阳智能及时予以公
告,自明阳智能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股东可以减持明阳智能股份。3、
本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出卖的 15 个交易
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股东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
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股份导致本股东持股比例低于 5%的,本股东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 3
条的规定。6、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
明阳智能,并予以公告。7、若本股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股东违反承
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明阳智能所有,且本股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关注蕙富凯乐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蕙富凯乐将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蕙富凯乐为公司 5%以下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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