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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12-1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泥涡组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 号准则》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明阳智慧能

源集团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简式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

权益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明阳智能、上市公司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 指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大                              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大桥村泥涡组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招商洪大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派代表:王一岗)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25MA35QWUR8Q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系项目投资咨询;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 日

                   1、江西洪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 50.94%合伙企业

                   财产份额;

                   2、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48.95%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3、深圳昆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0.10%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4、深圳市招商洪大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0.01%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5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王一岗    男     委派代表   中国       广东深圳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除直接持有明

 阳智能 97,816,430 股股份,占其当前总股本(即 1,956,326,712 股)

 的 5.00%外,没有持有、控制其它任何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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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比例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靖安洪大实施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以及明阳智能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导致持股比被动稀释。



二、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及 2021 年 12 月 3 日向

明阳智能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分别简称为“第一次减

持计划”、“第二次减持计划”),拟减持明阳智能股份。明阳智能已进

行公告(详见明阳智能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2021 年 12 月 7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8)、《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5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第一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第二次减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继续执行

上述减持计划且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信

息披露义务人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3,928,43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 1,950,828,712 股)的 5.84%。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

靖安洪大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6,112,000 股,占明阳智能当前总股本(即 1,956,326,712 股)的

0.8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14,615,200 股,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 1,496,800 股。

    在上述权益变动期间内,明阳智能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明阳智能总股本从 1,950,828,712 股增加至 1,956,326,712 股,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明阳智能总股本 1,956,326,712 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明阳智能 97,816,430 股股份,占其当前总股

本(即 1,956,326,712 股)的 5.00%。该部分股份不存在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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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明阳

        智能股份的情况如下:

时间            股份类型           交易方式    卖出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

2021 年 9 月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大宗交易       39,015,000    20.11-21.10

2021 年 9 月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集中竞价       12,308,561    22.40-26.85

2021 年 10 月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集中竞价        7,199,000    29.00-31.30

2021 年 12 月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大宗交易        1,496,800       25.66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11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中山市

                 团股份公司            地              火炬开发区火

                                                       炬路 22 号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靖安洪大招昆股        信息披露义务    江西省宜春市

名称             权投资合伙企业        人注册地址      靖安县双溪镇

                 (有限合伙)                          大桥村泥涡组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        人

                 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明阳

是否为上市公司                         人是否为上市    智能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张传卫、吴

                                       人              玲、张瑞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12
                  其他大宗交易、因公司股权激励等导致持股比例被

                  动减少(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113,928,43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变动前持股比例:占明阳智能当时总股本(即

上市公司已发行    1,950,828,712 股)的 5.84%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16,112,000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0.84%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97,816,43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明阳智能当前总股本(即

                  1,956,326,712 股)的 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0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被动稀释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资金来源          (注:本次股份变动为减持股份,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13
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

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不适用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不适用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 提 供 的

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不适用

                                14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15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2021 年 12 月 10 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