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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1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
实到 10 人,李一鸣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召集并主
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境内外证券交易
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交易暂行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
(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伦敦证券交易所
(London Stock Exchange)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
行”),GDR 以新增发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A 股股票”)作为
基础证券。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
限公司,并根据 GDR 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行
GDR。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GDR),其
以新增发的 A 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 GDR 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转换率确定。每份
GDR 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
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 GDR 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不超过 168,340,456 股
(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普通股总股本的 8%。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行为,则本次发行 GDR 所代表的新增基础
证券 A 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
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GDR 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 GDR 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 GDR 基础证券的 A 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 A 股股票数
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普通股总股本的 8%,即 168,340,456 股。因
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率调整等原因
导致 GDR 增加或者减少的,GDR 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求、
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
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业务监管规定》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
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按照
GDR 与 A 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
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发行对象
    本次 GDR 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
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 GDR 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
进行转换。根据《业务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 GDR 自上市之日 120 日内
不得转换为境内 A 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
GDR 自上市之日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为保持 GDR 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公司实
际,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 GDR 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
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 GDR 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搭建公司风、光、储、
氢矩阵式高端装备制造业体系,推动公司国际化布局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 GDR 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全权
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全权负责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调整及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发行
规模、GDR 与 A 股股票转换率、发行价格(包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
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配售比例、GDR 与 A 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及募
集资金金额及使用计划等。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
情况下修改、签署、递交及刊发招股说明书;签署、执行、修改、中止任何与本
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协议、合同、招股文件或其他文件;聘请全球协调人、承销商、
境内外律师、收款银行、托管机构、存托机构、行业顾问、印刷商及其他与本次
发行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本
次发行上市方案,就发行上市事宜向境内外政府有关部门及监管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须向境内外相关政府
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所有必要文件;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项。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批准及通过向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及伦敦证券交易所申请
发行上市交易相关申请文件的形式与内容,批准授权人员适时向英国金融行为监
管局及伦敦证券交易所提交招股说明书及依照英国上市规则和招股书规则需提
交的文件以及代表公司签署申请文件及所附承诺、声明和确认等。
    (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
的规定或者境内外相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
情况,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
内部治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
件、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向中国证监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实际
情况,办理募集资金的验资以及发行证券的登记、存托、托管等手续,并向中国
证监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核准、变更登
记、备案等事宜。
    (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和监
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决
议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八)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授权有关人士以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需要再转授权其他董事或公司有关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
他事务。
    (九)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八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
    同意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处理与本次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授
权议案》”)的基础上,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授权议案》授予的权利,
具体办理《授权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
的事务。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需要再转授权其他董事或公司有关人士具体办
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务,获转授权的其他董事或公司有关人士不得就
上述事项再次转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为平衡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之前根据中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股利(如有)
后,本次发行上市前公司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
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拟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
明书责任保险。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遵循境内外相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责任保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
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
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并在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
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草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 GDR
成功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
股份公司章程(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相关内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 GDR 成功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
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
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相关内容。《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 GDR 成功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明阳智
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
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定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
密和档案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保密
和档案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