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考核及薪酬的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考核及薪酬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经营规
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2021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兼任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序号 姓名 2021 年度薪酬(万元)
1 顾乃康 9.60
2 李仲飞 9.60
3 王玉 9.60
4 邵希娟 9.60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
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序号 姓名 2021 年度薪酬(万元)
1 张传卫 294.53
2 沈忠民 450.34
3 王金发 179.43
4 张启应 199.80
6 梁才发 140.51
7 程家晚 128.17
8 鱼江涛 132.56
9 杨璞 121.81
10 张忠海 91.05
11 王冬冬 84.97
12 易菱娜 79.96
13 刘建军 104.43
本公告中涉及董事 2021 年度考核及薪酬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薪酬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
薪酬水平,按照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