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1)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投盈科”)、(2)叶县将军山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将军山新能源”)。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明阳智慧能源集团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郑州亚新电气设备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亚新电气”)为其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投盈科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招行中山分行”)申请固 定资产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截至 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河南中投盈科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0 万元。(2)河南中投盈科为其全资子公司将军山新能源向 招行中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将军山新能 源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将军山新能源最新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投盈科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河南中投盈科向 招行中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金额合计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郑州亚新电 气以其持有河南中投盈科 60%的股权为前述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因公司能够 充分控制河南中投盈科的经营、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且其财务状况稳定,具 备债务偿还能力,所以河南中投盈科的小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 风险相对可控。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军山新能源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将军山新能源向 招行中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金额合计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河南中投盈 科以其持有将军山新能源 100%的股权为前述事项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经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河南中投盈科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00.00 万元、为将军山 新能源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 鉴于河南中投盈科与宏润(黄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黄骅) 新能源”)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下,根据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从 2022 年度对宏润(黄骅)新能源的担保预计额度中 向河南中投盈科调剂人民币 4,000.00 万元。调剂后, 宏润(黄骅)新能源的担 保预计额度从人民币 42,000.00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38,000.00 万元;河南中投盈 科的担保预计额度调整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本次担保。 因将军山新能源最新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2 年修订)》的要求以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从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龙胜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胜洁源新能源”)的担保预计额度中向将军山新能源调剂人民币 5,000.00 万元,调剂后, 龙胜洁源新能源的担保预计额度从人民币 43,200.00 万元调整为人民币 38,200.00 万元;将军山新能源的担保预计额度调整为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将全部用于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次担保在授权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2022 年 5 月 11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3)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 年 3 月 24 日 注册资本:20000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水龙 住所: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券桥乡方城县产业集聚区迎宾路中段 河南中投盈科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二级子公司郑州亚新电气持 有河南中投盈科 60%的股权。河南中投盈科主营风力发电;新能源开发;农业项 目开发;旅游景点项目开发;农副产品(不含粮棉收购)销售;机械设备;有色 金属购销;配售电。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审数) (未审数) 总资产 524,700,354.06 526,696,316.19 总负债 350,199,168.98 354,587,277.2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60,904,567.88 260,904,567.88 流动负债总额 118,066,486.69 115,729,398.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4,501,185.08 172,109,038.90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1-12 月 项目 (未审数) (未审数) 营业收入 12,225,649.24 65,512,287.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392,146.18 28,253,187.66 河南中投盈科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与仲裁事项等)。 2、公司名称: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 年 4 月 22 日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鹏 住所:叶县常村镇政府院内 将军山新能源为河南中投盈科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风力 发电、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开发、农业开发。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审数) (未审数) 总资产 473,677,857.77 479,211,835.38 总负债 340,854,992.82 347,075,171.2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51,633,667.15 251,633,667.15 流动负债总额 120,756,319.62 120,197,702.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2,822,864.95 132,136,664.15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12 月 项目 (未审数) (未审数) 营业收入 10,248,286.10 66,290,333.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86,200.80 26,591,662.89 将军山新能源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 与仲裁事项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郑州亚新电气就河南中投盈科向招行中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与债权人 招行中山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将郑州亚新电气持有河南中投盈科的全部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 期间。 河南中投盈科就将军山新能源向招行中山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与债权人 招行中山分行签订了《质押合同》,将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 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 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河南中投盈科和将军山新能源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 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两家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 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 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河南中投盈科、将军山新能源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有利于河南中投盈科、将军山新能源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河南中投盈 科、将军山新能源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可控,本次担保 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 币 1,122,452.68 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根据日常 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截止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 302,560.76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资产的 16.45%。 除对风电投资项目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洮南百强”)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452.67 万元的担保总额外(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上述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 司为洮南百强实际提供担保主债务余额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是为公司新能源电站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的融资租赁担 保和借款担保:(1)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资本金较大,通常 来自项目公司的银行贷款及风机设备的融资租赁款。为保障融资业务的顺利办理, 推动新能源电站的建设进度,项目公司通常会以其股权、房产、土地、设备等向 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或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为适 应风力发电机组大型化以及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提速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新 建了部分海上风机整机及叶片生产基地,建设资本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为保 障基地顺利建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及合同收益质押担保。 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和对外担保比例过高可能带来 的财务风险,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 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通过滚动开发整体战 略,公司将从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以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发挥资金的投资 效益,降低对外担保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