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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14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12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
   源集团股份公司 5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 月 11 日
                          至 2023 年 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载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15       明阳智能            2023/1/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1)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
件或证明;(2)股东账户卡及其复印件或中登开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进
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2)授权委托书;(3)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4)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其复印件或中登开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中登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或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
盖公章);(5)中登出具的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或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
章)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
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
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三)凡 2023 年 1 月 3 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前五天)的工作时间,办理
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
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
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鼓励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
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五)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
电话:0760-28138632
传真:0760-28138974
邮编:528437
联系人:郑洁珊 黄日文
电子邮箱:myse@mywind.com.cn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