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2022-12-14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12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号)核准,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7,928,994股。公司本次实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928,994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13.52元,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99,999,998.88元,实收股东认缴股款
人民币1,999,999,998.8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3,211,072.4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05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等
文件的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明阳智慧能源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755915609710907 本次注销
团股份公司 中山分行
明阳智慧能源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 44050178050200002195 本次注销
团股份公司 公司中山市分行
明阳智慧能源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396000100100722976 本次注销
团股份公司 中山分行
三、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序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状态 承诺投资额(元) 账户余额(元)
明阳智慧能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本次注销 /(注 1) 0
集团股份公司 司中山分行
明阳智慧能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2 本次注销 /(注 1) 0
集团股份公司 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明阳智慧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 本次注销 /(注 1) 0
集团股份公司 司中山分行
合计 1,993,211,072.47 0
注 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8.88 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993,211,072.47 元。截至签署监管协议时,募集资金存放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山分行,后续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将募集资金划转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2
年)》的相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
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
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 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截至账户注销日,上述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剩余募集资金为 0,无需提
交董事会审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所有注销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且已
完成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对应银行签署的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