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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阳智能: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12-1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6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 3: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4: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5:Keycorp Limited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2022 年 12 月 15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明阳智能、上市公司            指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博

                                    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

                                    Keycorp Limited

中山瑞信                      指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博蕴                    指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Wiser Tyson                   指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First Base                    指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Keycorp                       指    Keycorp Limited

能投集团                      指    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博

                                    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和

                                    Keycorp Limited 分别将其持有的明阳智能 17,803,587

                                    股、36,647,003 股、157,062,475 股、119,470,011 股和

                                    44,683,336 股股份代表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所涉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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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技东路 39 号之二 36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传卫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4UWEKE64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及咨询

成立日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1、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持有 99%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2、张传卫持有 1%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山瑞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超)

企业类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编号             91442000MA4UWDPX0G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成立日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1、中山瑞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0.5%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2、张传卫持有 74.79%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3、王金发持有 9.88%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4、张启应持有 9.88%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5、刘建军持有 4.94%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注册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5
 董事                   张传卫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1387610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               2009 年 11 月 3 日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Rich Wind Energy Two Corp.持有 100%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注册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董事                   张传卫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1160719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               2007 年 8 月 22 日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Keycorp Limited

 注册地址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董事                   张传卫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公司编号               1135001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23 日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中国明阳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6
中山瑞信      张传卫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共青城博蕴    张超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派代表
Wiser Tyson   张传卫   男       董事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First Base    张传卫   男       董事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Keycorp       张传卫   男       董事               中国   广东中山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
 Keycorp 与本次表决权委托的受托方能投集团均受明阳智能实际控制人张传卫、
 吴玲和张瑞控制,互为关联方。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分别持有上市公司 17,803,587 股、36,647,003
 股、157,062,475 股、119,470,011 股和 44,683,336 股,占其当前总股本(即
 2,272,085,706 股)的 0.78%、1.61%、6.91%、5.26%和 1.97%。除此之外,没有
 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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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因能投集团业务发展需要,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
Wiser Tyson、First Base 和 Keycorp 分别将其持有的明阳智能 17,803,587 股、
36,647,003 股、157,062,475 股、119,470,011 股和 44,683,336 股股份代表的
全部表决权委托给能投集团行使(以下简称“本次表决权委托”)。本次表决权委
托完成后,能投集团有权行使公司 25.34%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


二、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 Keycorp 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向明阳智能出具《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拟自公告日后 15 个交易日后 180 天内减持不超过明阳智能
6,000,000 股股份,详见明阳智能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 Keycorp
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继续执行上述减持计划且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持公司股份
的具体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定制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
而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相应的报告义务。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
First Base 和 Keycorp 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7,803,587 股、36,647,003 股、
157,062,475 股、119,470,011 股和 44,683,336 股,合计 375,666,412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16.5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2 年 12 月 15 日,能投集团与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First
Base、Keycorp 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中山瑞信、共青城博蕴、Wiser Tyson、
First Base、Keycorp 将其合计持有的明阳智能 375,666,412 股股份表决权委托
给能投集团行使。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明阳智能总股本 2,272,085,706 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直接持有明阳智能 375,666,412 股股份,占其当前总股本的 16.53%。本次表
决权委托完成后,能投集团有权行使公司 25.34%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本次表
决权委托后,能投集团成为公司唯一控股股东,本次表决权委托不导致明阳智能
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明阳智能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因此本次表决权委托
不导致明阳智能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其中,中山瑞信有 7,000,000 股股票已办理质押进行融资,质权人为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城博蕴有 5,500,000 股股票已办理质押进行融资,质权人
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First Base 有 64,532,600 股股票已办理质押进行融
资,质权人为招银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其他委托的表决权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
的情形。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明阳智能股份
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3: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4: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5:Key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12
       附表: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

                                                      地             发区火炬路 22 号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信息披露义务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科

                     业(有限合伙)                   人注册地址     技东路 39 号之二 362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变化                 减少 表决权委托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明阳智能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人是否为上市   实际控制人为张传

东                                                    公司实际控制   卫、吴玲、张瑞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减少)(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表决权的持股数量:17,803,587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变动前有表决权的持股比:占明阳智能总股本的 0.78%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有表决权的变动数量:17,803,587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有表决权的变动比例:0.78%

比例                 变动后有表决权的持股数量:0 股

                                              13
                      变动后有表决权的持股比:占明阳智能总股本的 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表决权委托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来源                  (注:本次股份变动为表决权委托,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     否

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     否

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 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各方已签署协议)




                                                  14
       附表: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

                                                      地             发区火炬路 22 号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

                     合伙)                           人注册地址     市基金小镇内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变化                 减少 表决权委托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明阳智能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人是否为上市   实际控制人为张传

东                                                    公司实际控制   卫、吴玲、张瑞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减少)(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表决权的持股数量:36,647,003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变动前有表决权的持股比:占明阳智能总股本的 1.61%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有表决权的变动数量:36,647,003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有表决权的变动比例:1.61%

比例                 变动后有表决权的持股数量:0 股

                     变动后有表决权的持股比:占明阳智能总股本的 0%

                                              1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表决权委托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来源                  (注:本次股份变动为表决权委托,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     否

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     否

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 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各方已签署协议)




                                                  16
       附表: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

                                                      地             发区火炬路 22 号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信息披露义务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Limited                          人注册地址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变化                 减少 表决权委托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明阳智能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人是否为上市   实际控制人为张传

东                                                    公司实际控制   卫、吴玲、张瑞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减少)(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表决权的持股数量:157,062,475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变动前有表决权的持股比:占明阳智能总股本的 6.91%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有表决权的变动数量:157,062,475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有表决权的变动比例:6.91%

比例                 变动后有表决权的持股数量:0 股

                                              17
                      变动后有表决权的持股比:占明阳智能总股本的 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表决权委托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来源                  (注:本次股份变动为表决权委托,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     否

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     否

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 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各方已签署协议)




                                                  18
       附表: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

                                                      地             发区火炬路 22 号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First      Base   Investments    信息披露义务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Limited                          人注册地址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变化                 减少 表决权委托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明阳智能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人是否为上市   实际控制人为张传

东                                                    公司实际控制   卫、吴玲、张瑞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减少)(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表决权的持股数量:119,470,011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变动前有表决权的持股比:占明阳智能总股本的 5.26%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有表决权的变动数量:119,470,011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有表决权的变动比例:5.26%

比例                 变动后有表决权的持股数量:0 股

                                              19
                      变动后有表决权的持股比:占明阳智能总股本的 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表决权委托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来源                  (注:本次股份变动为表决权委托,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     否

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     否

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 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各方已签署协议)




                                                  20
       附表:Keycorp Limited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

                                                      地             发区火炬路 22 号

股票简称             明阳智能                         股票代码       6016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Keycorp Limited                  信息披露义务   香港北角英皇道 341

                                                      人注册地址     号恒生北角大厦 5 楼

                                                                     502 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有无一致行动   有无

变化                 减少 表决权委托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明阳智能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人是否为上市   实际控制人为张传

东                                                    公司实际控制   卫、吴玲、张瑞

                                                      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表决权委托(减少)(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表决权的持股数量:44,683,336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变动前有表决权的持股比:占明阳智能总股本的 1.97%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有表决权的变动数量:44,683,336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有表决权的变动比例:1.97%

比例                 变动后有表决权的持股数量:0 股

                                              21
                      变动后有表决权的持股比:占明阳智能总股本的 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表决权委托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来源                  (注:本次股份变动为表决权委托,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是 否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     否

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     否

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 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

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各方已签署协议)




                                                  22
(本页无正文,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中山瑞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共青城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3:Wiser Tyson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4:First Base Investments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5:Keycorp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