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公司关连人士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及条件参与该计划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关连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2021-06-25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本公司关连人士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
及条件参与该计划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关连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全面审查了本公司提交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连交易
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本公司过去 12 个月曾任公司
监事人员及目前(或过去 12 个月)本公司重要附属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因此建议向该
等人士授予限制性 A 股股票将构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定义下不可豁
免的关连交易,此关连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法律规定,涉及的关连交易公平、公正、公开,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此《关于本公司关连人士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及条件
参与该计划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议案》提交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李万军 乐英 吴智杰 何平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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