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636 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旗滨集团 60163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姚培武先生 文俊宇先生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二路19号劲嘉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中二 科技大厦11楼 路19号劲嘉科技大厦11楼 电话 0755-86353588 0755-86353588 电子信箱 ypw0696@126.com wenjunyu1974@163.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经营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玻璃原片制造与销售、玻璃新材料研发和玻璃深加工。 报告期末,公司在湖南醴陵、广东河源、福建漳州、浙江绍兴、浙江平湖、浙江长兴拥有 6 个生 产基地、23 条生产线,在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拥有第一个海外生产基地、2 条生产线;建设中的广 东节能、浙江节能、马来西亚节能玻璃等深加工企业投产后,产品将覆盖现有市场节能玻璃全系 列产品;郴州旗滨光伏光电材料基板生产线项目已开工建设。 主要产品为优质浮法玻璃(超白、高白优质浮法玻璃等)、着色(绿、蓝、灰)玻璃及热反射镀膜 玻璃(在线 LOW-E 节能镀膜玻璃、在线 TCO 光伏太阳能镀膜玻璃、阳光控制镀膜玻璃、阳光控制 低辐射镀膜玻璃(Solar-KB))、3~15mm 超白光伏基片及 LOW-E 基片、电子超薄玻璃、汽车玻璃原 片、中空玻璃、导电膜玻璃等。 2、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为自产自销。 3、行业情况 2017 年,浮法玻璃市场运行整体平稳,来自于房地产市场需求平稳增长,市场需求好于预期,在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环保趋严的双重压力下,供给端投放低于预期,自 11 月份行业产量环比呈下 降趋势,供需关系继续维持良好。玻璃价格稳中有升,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增减(%) 总资产 12,716,134,927.16 12,365,621,540.72 2.83 12,450,050,566.51 营业收入 7,585,004,069.43 6,960,960,745.15 8.96 5,169,461,537.12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1,142,648,299.91 835,056,901.63 36.83 171,332,577.56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1,080,076,420.89 767,899,453.12 40.65 103,186,056.25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7,077,555,647.69 6,024,866,985.77 17.47 5,123,470,696.50 产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2,351,840,587.34 1,658,926,562.27 41.77 846,205,886.99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4455 0.3335 33.58 0.069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4538 0.3335 36.07 0.069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增加2.50个百 产收益率(% 17.49 14.99 3.33 分点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634,968,257.38 1,863,327,439.94 1,994,404,722.82 2,092,303,64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5,478,723.88 290,236,258.01 289,194,703.00 317,738,615.0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27,548,136.67 269,659,240.43 274,122,531.54 308,746,512.25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64,474,599.40 881,517,304.03 795,833,241.86 410,015,442.05 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3,80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2,24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 持有有限售 股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东 条件的股份 份 (全称) 减 量 (%) 数量 性 数量 状 质 态 境 内 非 福建旗滨集团有限 质 0 873,750,000 32.608 32,500,000 285,132,383 国 公司 押 有 法 人 境 内 质 俞其兵 0 402,500,000 15.021 75,347,000 自 押 然 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易方达科汇 其 31,414,015 31,414,015 1.172 无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他 券投资基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兴全趋势投 其 28,257,526 28,257,526 1.055 无 资混合型证券投资 他 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 其 25,999,931 25,999,931 0.97 无 二组合 他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实沪港深 其 24,899,700 24,899,700 0.929 无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 他 资基金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 其 责任公司-投连- 13,944,946 13,944,946 0.52 无 他 创新动力 其 李强 13,552,960 13,552,960 0.506 无 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其 9,362,109 12,586,455 0.47 无 公司 他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 责任公司-分红- 其 12,069,215 12,069,215 0.45 无 个人分红-019L- 他 FH002 沪 1、俞其兵是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俞其兵与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2、股东 俞其兵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其他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 说明 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3、除此之外,未知其他 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 年,集团生产各种玻璃 10,292 万重箱,同比减少 958 万重箱,主要是漳州一线、长兴 一线、醴陵五线冷修改造影响;销售各种玻璃 10,329 万重箱,同比减少 1,110 万重箱,产销率 100.36%,毛利率 32.06 %。期末库存 192 万重量箱。实现营业收入 758,500 万元,同比增加 62,404 万元,增幅 8.96%;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4,265 万元,同比增加 30,759 万元,增幅 36.8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自 2016 年 12 月 3 日开始执行。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 3、《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 务报表。 4、公司浮法玻璃在产品报表列报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6 年 12 月 3 日,财政部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通知, 根据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 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 附加”项目,同时明确了其他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并要求 2016 年 5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的,按该规定调整。 2、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 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根据新准则要求,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 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 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 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与日常活动 有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 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 “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同时对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做了更加详细 的规定。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 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 ,并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发布了《关 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提及 2017 年新修订的相关 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 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 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 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4、浮法玻璃在产品列报变更。公司进行浮法玻璃在产品列报变更的原因为: (1)2017 年以来,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已经向节能玻璃、LOW-e 中空玻璃等深加工业务拓展, 玻璃深加工生产中将出现较多的在产品,公司需对生产过程的在产品核算进一步规范。 (2)变更存货在产品列报更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现状,有助于公司在行业间进行存货运营管 控水平的对标管理。根据目前同行业公司浮法玻璃在产品核算实践对照,鉴于浮法玻璃生产月初、 月末在产品成本的差额对完工产品成本影响不大的实际情况,绝大多数企业基本未核算浮法玻璃 在产品。 (3)遵循公司流动资产列报的一贯性原则,保持会计核算的持续、稳定、连贯。本次列报变 更未改变资产的流动性。 鉴于上述原因,为更加直观、清晰反映公司存货情况,公司将存在于公司浮法玻璃熔窑之在 产品(熔窑投产前初始投入的锡液、玻璃液,该两项物资在生产过程中具备流动性和数量、形态、 价值基本稳定的特点)变更至“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报表列报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报表列报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存在于公司玻璃熔窑之在产品(熔窑投产前初始投 入的锡液、玻璃液),于“存货——在产品”核算和列报。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规定》(财会[2016]22 号)执行;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 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执行;财务列报 相关准则将执行财政部最新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公司玻璃熔窑之在产品(熔窑投产前初始投入的锡液、玻璃液)变更为“其 他流动资产”列报。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 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公司将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 项目。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公司 2016 年度“税金及附加”金额增加 63,692,321.68 元,“管理费用”金额减少 63,692,321.68 元,2016 年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 本期涉及对上年 1-6 月数据进行重述,重述金额为 32,309,664.02 元。 2、根据修订后的 16 号准则的要求,本期利润表中“其他收益”项目增加 74,434,778.47 元、 “营业外收入”减少 74,434,778.47 元,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根据财会〔2017〕30 号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报表列报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的影响为:2017 年度利润表中“资产处置收益”增加-3,731,012.55 元,“营业外收入” 减少 646,246.11 元、“营业外支出”减少 4,377,258.66 元;本公司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 调整法,对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调减 1,271,242.44 元,营业外支出调减 27,443,918.59 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26,172,676.15 元。 4、公司浮法玻璃在产品列报调整,报表列报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为: 2017 年末存货项目减少 577,288,669.40 元,相应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增加 577,288,669.40 元;年 初存货项目减少 549,020,753.99 元,相应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增加 549,020,753.99 元。 此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公 司为“马来节能”、“广东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