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关于集中竞价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的议案》等议案。该集中竞价回购股份事项已经 2018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旗滨
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并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实施了
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持续进行了股份回购。有关进展情
况如下:
    一、累计回购情况
    截止 2018 年 10 月 17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4,571,700 股,占公司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2,688,509,940 股的 0.9140%,最高成交价为 4.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 95,715,164.28 元(含交易
手续费)。
    二、股份回购时间段及价格操作依据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
充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进行股份回购: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根据《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规定,公司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 元/股。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操作(公司在 2018 年半年报及
第三季度报告上述窗口期内,未回购股份)。下一步,公司将根据股份回购方案
和市场情况,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持续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维
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