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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星期四)上午 9:00 点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 9 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
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
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决定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首次申请注册并发行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旗滨集团
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首次申请注册并发行不超过人民
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中期票据,为高效、合法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
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
注册何发行中期票据工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中期
票据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旗滨集团关于拟注册和发
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四)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司)2019 年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意公司(包
括下属全资子公司)2019 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
值 40,000 万元人民币(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每笔业务
交易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
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
《旗滨集团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9-011)。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锁价降低部分原燃料及设备外汇成本,有利于公
司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明确了操作操作流程和
内控措施,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五)   审议《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公司将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旗滨集团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2)。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