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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关于2019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2019-01-25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进口原燃料、设备
的实际需要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019 年度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交
易金额不超过等值 40,000 万元人民币(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
计算)。
    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人民币汇率
2018 年经历了从升值到贬值的震荡波动和转换过程,由于目前公司部分原燃料
及设备自国外进口,主要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
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对公司成本
和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主业生产经营,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具体的进
出口业务为依托,以规范、稳健为原则,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
的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
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
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真实交易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相同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收(付)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收(付)款金
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合
理控制采购成本,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
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期限和授权情况
    2019 年度公司预计进口原燃料及设备金额 4.8 亿元。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造成的影响,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拟开展的远期结售
汇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 40,000 万元人民币(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
的币种、汇率计算)。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
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实施。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开
展远期结汇业务是为控制进口原燃料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合理措施,
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目前已
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提出了相
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环节和流程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
降低了业务操作风险。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办理远期结售汇业
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与银行的
远期结汇业务是公司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锁定降低结售汇成本而采取的措施,
有利于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
汇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
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部分抵消或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
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
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若偏离值较大,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专业判断失误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要求高,业务操作性较强,
必须对未来汇率的走势作出正确的判断预期,如专业判断失误,可能造成实际的
成本支出,高于不进行锁价的成本。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
造成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披露),对远期结售汇业
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审批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相关
规定,确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成立远期结售汇领导小
组,加强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职责,并将规定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
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
进行交易,确保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3、强化对公司参与远期结售业务的人员,特别是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充分了解和掌握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
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只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与
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5、公司财务管理部密切关注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定期向
管理层报告进展情况;内控审计部加强远期结售汇的监督和审计,核实盈亏和资
金使用情况;法务部门参与审核把关,确保与银行交易合约条款清晰,严格对照
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操作,以防范法律风险和内控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