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关于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宜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9-03-29  

						关于 2019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事宜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我们作
为旗滨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关于
2019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新增和续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
后,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全资子、孙
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全资子、孙公司、
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畅通的考虑。公司 2019 年度对全资子、孙公
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担保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此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此议
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独立意见
    1、结合 2019 年 13 家全资子、孙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银行借款筹
资计划来看,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全资子、
孙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为了确保全资子、孙公
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渠道畅通的考虑;
    鉴于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孙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
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董事亦进行了回避表决;
    2、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时,关联
股东应予以回避;
    3、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累计余额不超过 754,842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的额度内对 13 家全资子、孙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