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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旗滨集团: 旗滨集团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13047         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13.15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2.80 元/股
        “旗滨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 年 6 月 18 日
        “旗滨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8 日止,
目前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



    一、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 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发行了面值总额 150,000 万
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于 2021 年 5 月 7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旗
滨转债”存续期限 6 年,存续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7 年 4 月 8 日止,转
股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13.15 元
/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以未
分配利润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 929,660,619.30 元(含税)。
    根据《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的
情况,公司将按相应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以充分保护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权益。因此“旗滨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
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
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公式中“派送现金股利:P1=P0-D”进行计算,因公司 2020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
金红利 D 为 0.3461 元/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具体计算依据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则调整后
转股价 P1=P0-D=13.15 元/股-0.3461 元/股≈12.80 元/股。
    调整后的“旗滨转债”转股价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起生效。“旗滨转债”目
前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