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旗滨集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16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115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
街道龙珠四路 2 号方大城 T1 栋 36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41,755,5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6.2269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因疫情防控及出差等工作原因影响,
其中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郑钢先生因故请假;因疫情防
控及出差等工作原因影响,其中部分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
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0,362,102 98.2880 21,255,434 1.712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0,066,902 98.2643 21,550,634 1.7357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220,356,002 98.2875 21,259,134 1.7122 2,400 0.000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
1 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 119,094,123 84.85536 21,255,434 15.14464 0 0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
2 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 118,798,923 84.64503 21,550,634 15.35497 0 0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3 理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 119,088,023 84.85101 21,259,134 15.14728 2,400 0.0017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未涉及特别决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
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
上通过。
2、 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情况:1、2、3。
已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晶晶、安国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