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7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 年 3 月 18 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旗滨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22-026)。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 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 制,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 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预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 2022 年 3 月 19 日至 2023 年 3 月 18 日。 2.如果在此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况,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 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数量总额不低于 2,800 万股,不超过 4,200 万股。按照本次回购数 量总额区间测算,本次回购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04%-1.56%。本次回购具 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 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股票价格走势等,确定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42 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 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和管理 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七)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或其他合法资金。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54)。 (二)公司先后于 2022 年 4 月 8 日、2022 年 5 月 6 日、2022 年 6 月 2 日、 2022 年 7 月 2 日、2022 年 8 月 3 日、2022 年 9 月 3 日、2022 年 10 月 11 日、2022 年 11 月 2 日、2022 年 12 月 3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023 年 2 月 7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披露了回购股份进展情 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9、2022-066、2022-077、 2022-095、2022-108、2022-102、2022-115、2022-130、2022-138、2022-155、 2023-002、2023-009、2023-023)。 (三)2023 年 3 月 18 日,本次回购期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回购期公司实 际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9,023,678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2,683,499,672 股的 1.0816%(占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预计回购最高股数的 69.1040%),回购的最高 成交价为 11.47 元/股,回购均价为 10.51 元/股,回购的最低成交价为 7.84 元/ 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 30,495.5306 万元(不含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等交易费 用)。公司回购数量及金额均已超过了回购方案中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的下 限。 (四)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对照情况。本次股份回购 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方 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对照不存在差异情况,公司已按披露 的方案完成回购。 (五)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4)。自公司 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新任职董监高人员为任职 期间),经公司内部自查,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如下: 1、俞勇先生增持情况。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同步披露了《株洲旗滨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21),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俞勇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3 月 19 日起的 6 个月内,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 2,200 万股,不超过 3,300 万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增持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15.42 元/股。截至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2022 年 9 月 18 日), 俞勇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 22,012,9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2%,累计增持 金额为 238,466,595.55 元(不含税费),超过了其拟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 2,200 万股的承诺,完成了增持计划的约定。 2、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赠与股份非交易过户情况。2022 年 6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中期 权益归属的议案》,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完成了中期权益归属,34 名持有 人中期归属的权益份额为 21,076,500 份(1 股/份)。公司事业合伙人计划的股 份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的无偿赠与。2022 年 11 月 18 日,俞其兵先 生出具了《承诺函》,同意办理第一批 21,076,500 股股份的过户手续。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 登记确认书》,俞其兵先生账户持有的 21,076,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 已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过户至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划账户。上述股份非交易过户不属于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 本不会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本次增减 股份类别 比例 变动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29,023,678 29,023,678 1.081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86,301,259 100 -29,023,678 2,654,475,994 98.9184 合计 2,686,301,259 100 0 2,683,499,672 100 注:上述回购前总股本为公司截至 2022 年 3 月 18 日的总股本。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导致回购股份全 部被注销,则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本次增减 股份类别 比例 变动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86,301,259 100 -29,023,678 2,654,475,994 100 合计 2,686,301,259 100 -29,023,678 2,654,475,994 100 注: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注销前次回购 股份的议案》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次竞价回购尚未使用完毕的 2,823,592 股股份 予以注销,并按规定办理了相关注销手续。以上事宜导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间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总股本减少 2,823,592 股。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发行 1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该 可转债于 2021 年 5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 债券代码“113047”。旗滨转债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间,“旗滨转债”共计转股数为 22,005 股,导致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期间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总股本增加 22,005 股。 3、本次竞价回购股份的实施,未对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及股份总 数的变化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1、公司本次总计回购的股份 29,023,678 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本公 告披露日起三年内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2、已使用股份情况。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披露的《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31)。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 712 人,参与人最终缴纳的认 购资金为 129,099,275.20 元,故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规模为 129,099,275.20 份(1 元/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 购的库存股,股份数量为 24,922,640 股。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 24,922,640 股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过户至株洲旗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3、回购剩余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剩余库存股股 份数量为 4,101,038 股。对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后剩余的回 购股份,以及如果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对应未转让(未 全部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在 3 年期限届满前依法进行注销处理。 目前,本次回购剩余的上述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 B882187158),在股份过户之前,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续事宜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