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8-06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72 号文核准,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7 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 20 元。截至 2011 年 9 月 1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2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0,513,6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129,486,400.00 元。 截至 2011 年 9 月 13 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 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220012 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另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返还本公司支付的承销费 6,000,000.00 元,故本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1,135,486,400.00 元,其中超募资金 432,586,400.00 元。 截 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1,192,284,271.16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 的存储专户,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3001014160003973 250,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 254612677933 452,900,000.00 - 技术开发区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道 411060300018150424662 282,586,400.00 -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 7391110182100023330 150,000,000.00 - 截止日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路支行 合 计 1,135,486,400.00 -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2340 号文核准,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16 年 3 月更名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向 7 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6,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 11.33 元。截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36,4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842,180.32 元,募集资金净额 722,607,819.68 元。 截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124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74,866,520.62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77,783,901.20 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 147,741,299.06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1,574,321.41 元,购 买理财产品收益 28,468,280.73 元),其中:银行存款 52,783,901.20 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15,780,422.02 元,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而开立的银行承 兑汇票保证金账户、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保函保证金账户共计存储 37,003,479.18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 75,000,000.00 元,暂时 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50,000,000.00 元。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 的存储专户,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中信银行郑州红专 8111101014000130052 722,607,819.68 2,342,937.03 活期 路支行 民生银行郑州商鼎 695887165 - 6,731.31 活期 路支行 交行郑州铁道支行 411899991010003203384 - 1,488,182.20 活期 中信银行郑州红专 8111101013100162361 - 215,657.95 活期 路支行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交行郑州铁道支行 411899991010003940782 - 6,176.71 活期 理财专户 平顶山银行郑州建 设西路支行理财专 6020601012010035067 - 11,340,982.22 活期 户 兴业银行郑州分行 462010100100869944 - 1,171.77 活期 营业部 兴业银行郑州建设 462220100100030289 - 630.87 活期 西路支行 兴业银行郑州分行 462010100100763945 - 377,951.96 活期 营业部 合 计 722,607,819.68 15,780,422.02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37,003,479.18 元,用 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证金。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函时银行系 统自动生成临时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函保证金, 待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函到期后该部分保证金用于承兑、支付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及信用证、保函承兑、支付后临时保证金账户自动注销。 (三)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995 号文核准,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6,688,335 股,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06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078,237,990.1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6,914,237.01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071,323,753.09 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889 号”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89,219,838.49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85,919,260.83 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 482,103,914.60 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810,825.68 元,购买 理财产品收益 3,004,520.55 元),其中:银行存款 5,919,260.83 元,暂时闲置 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480,000,000.00 元。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 的存储专户,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76200078801700000536 471,448,090.86 188,594.84 活期 分行 中信银行郑州红专 8111101012600720672 200,000,000.00 116,184.93 活期 路支行 中行郑州高新区支 249457117305 200,000,000.00 768,161.57 活期 行 交行郑州铁道支行 411899991010004138031 200,000,000.00 4,846,319.49 活期 合 计 1,071,448,090.86 5,919,260.83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 1,071,448,090.86 元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889 号)中募集资金 净额 1,071,323,753.09 元的差额 124,337.77 元为募集资金在验资户产生的利息 扣除相关转账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为“铝板带箔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 508,704,591.88 元,占募集资金总额 的 44.80%。原项目已投入金额为 239,533,192.96 元,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为“高精度交通用铝板带项目”,拟投入的金额 646,300,000.00 元(其中募集资 金 508,704,591.88 元,自筹资金 137,595,408.12 元)。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构成关联交易。 (3)2014 年 7 月 14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4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①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于 2010 年 5 月 6 日经河南省发改委同意,已在巩义市发改委备案, 项目建设厂址选择在本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位于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开发区。 总投资 70,290 万元。募投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能 10 万吨,其中新增年产能 5 万吨,升级换代产品年产能 2 万吨,结构调整替代产品年产能 3 万吨。该项目计 划投入募集资金 70,290 万元,截止 2014 年 7 月 15 日董事会公告日,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 666,357,092.96 元,其中:募投项目投入 239,533,192.96 元,超募资 金 426,586,400.00 元 以 及 超 募 资 金 专 户 利 息 237,500.00 元 共 计 426,823,9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4 年 7 月 15 日董事会公告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08,704,591.88 元(包含募集资金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 净额 30,047,577.47 元、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 9,527,707.37 元)。原项 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702,900,000.00 元,实际使用 239,533,192.96 元,因项目 变更,原项目终止,不再投入募集资金。 ②变更原项目建设资金的原因 原项目是在符合当时行业前景和市场需求下组织实施的,用于扩大本公司 CTP 版基、电子箔、合金板等生产规模。但本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外 部的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改变。为了避免继续按计划实施募投项目而发生无 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公司将原项目终止,并将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508,704,591.88 元变更用于实施高精度交通用铝板带项目。通过此次变更募投 项目,将大幅提高本公司高精度、高性能宽幅板材、卷材及中厚板等产品技术指 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本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同时也将加快本公司向交通专用 材料领域战略转型步伐,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③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高精度交通用铝板带项目实施地点为本公司在巩义市回郭镇的新建厂区,属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主要原因为:目前高精度交通用铝板带项目 实施地点土地及厂房已建设完毕,距老厂区 2 公里,且交通便利,能够加快项目 建设实施进度。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止,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自筹资金投资 15,585 万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正信审 (2011) 专字第 220057 号《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2011 年 10 月 21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以募集资金 15,585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3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 250,000,000.00 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使用情况如下: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8 月共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243,341,700.00 元; 2014 年 8 月 8 日本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43,341,7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 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4 年 8 月 11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 25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使用情况如下: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共计 230,463,251.48 元;2015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已将 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30,463,251.48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5 年 8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 15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使用情况如下: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共计 150,000,000.00 元;2016 年 5 月、6 月、7 月、8 月,公司已 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0,000.00 元陆续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 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2013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 年 1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2015 年 1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2016 年 1 月 23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 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已全部收回。 (二)2015 年非公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非公开发行)。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截止 2015 年 12 月 15 日,年产 2 万吨交通用铝型材项目以自筹资金投资 7,61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5) 004375 号《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2015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 7,617 万元。 4、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5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情况如下: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2 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共计 100,000,000.00 元;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已将实 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非 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情况如下: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2 月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共计 100,000,000.00 元;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 保荐代表人。 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75,000,000.00 元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情况如下:2017 年 12 月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共计 75,000,000.00 元。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已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00.00 元。 2015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5 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之内可滚动使用。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3.88 亿元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 部 分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暂 时 闲 置 资 金 投 资 未 收 回 金 额 50,000,000.00 元。 (三)2017 年非公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非公开发行)。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如下: 截止 2017 年 12 月 15 日,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以自筹资金投 资 39,768.26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 [2017]004205 号《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17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9,768.26 万元。 4、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7 年 12 月 21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6 亿元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可滚动使用。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部分非公开 发行股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480,000,000.00 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经 2014 年 8 月 1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终止实施原 项目“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变更为“高精度交通用铝板带项目”。 原项目中新增冷轧机组提高了公司的产能,主要用于铝箔开坯,所生产的铝 箔坯料属于中间产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该冷轧机的实际产量分别为 57,029.339 吨、59,147.613 吨、 58,197.583 吨、69,652.625 吨和 66,266.147 吨,节约了公司外购坯料的成本。 原项目中其他改造设备是在原有的设备基础上增加了整形、控制、清洗功能,设 备分散在现有各生产线的不同环节,与公司现有的生产线结合在一起,提高了产 品品质或改善了生产条件,对公司生产起到了间接的促进作用,没有形成单独的 生产能力,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因原项目终止,该项目最终形成固定资产 24,090.98 万元,每年折旧约 2,279 万元。影响税后利润 1,709 万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无。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5 年非公开 发行)。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资包括挤压生产线、焊合生产线以及其他辅助 生产设备,其中,焊合生产线已于 2017 年投产使用,所生产的铝合金轨交车体 配套供应郑州中车,2017 年公司已交付车体 34 节,实现销售收入 2,964.1 万元, 扣除成本后实现毛利 219.54 万元。2018 年 1-6 月公司已交付车体 54 节,实现 销售收入 4,715.21 万元,扣除成本后实现毛利 913.97 万元。目前,公司第一条 82MN 的挤压生产线已在调试阶段,预计 8 月底验收完毕后进行试机生产;另外 两条挤压生产线已订购挤压生产设备,预计今年年底全部到港,公司将在设备到 港后开展后续挤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机生产。虽然该项目已有部分工序完工投 产并产生效益,但由于仍有部分重要工序未投产,项目尚未整体完工,故暂时无 法核算该项目整体完工后的效益。 (三)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 年非公开 发行)。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年产 12.5 万吨车用铝合金板项目尚未完工,尚未产 生效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六、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135,486,40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92,284,271.1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92,284,271.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08,704,591.88 2011 年:599,348,878.94 2012 年:19,497,568.44 2013 年:43,990,084.78 2014 年:82,449,043.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4.80% 2015 年:234,370,517.26 2016 年:192,718,277.19 2017 年:19,909,900.9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 定可以使用 实际投资金额 状态日期 序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 (或截止日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号 项目 项目 资金额 金额 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项目完工程 额 度) 铝板带箔 铝板带箔生 生产线技 1 产线技术改 702,900,000.00 702,900,000.00 239,533,192.96 702,900,000.00 702,900,000.00 239,533,192.96 -463,366,807.04 终止 术改造项 造项目 目 高精度交 高精度交通 2 通用铝板 用铝板带项 - 508,704,591.88 525,927,178.20 - 508,704,591.88 525,927,178.20 17,222,586.32 103.39% 带项目 目 永久补充 3 - 426,823,900.00 426,823,900.00 - 426,823,900.00 426,823,900.00 - 流动资金 合计 702,900,000.00 1,638,428,491.88 1,192,284,271.16 702,900,000.00 1,638,428,491.88 1,192,284,271.16 -446,144,220.7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722,607,819.6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74,866,520.6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74,866,520.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5 年:76,330,461.90 2016 年:133,809,041.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7 年:221,813,188.58 2018 年 1-6 月:142,913,828.2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可以 实际投资金额 使用状态 序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与募集后承诺 日期(或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截止日项 号 目 目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额 目完工程 度) 年产 2 万吨 年产 2 万吨 1 交通用铝型 交通用铝型 722,607,819.68 722,607,819.68 574,866,520.62 722,607,819.68 722,607,819.68 574,866,520.62 -147,741,299.06 79.55% 材项目 材项目 合计 722,607,819.68 722,607,819.68 574,866,520.62 722,607,819.68 722,607,819.68 574,866,520.62 -147,741,299.06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071,323,753.0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9,219,838.4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89,219,838.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7 年:412,601,070.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8 年 1-6 月:176,618,768.18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以使 实际投资金额 用状态 序 承诺投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 日期(或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号 资项目 资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截止日 额 项目完 工程度) 年产 12.5 年产 12.5 万吨车用 万吨车用 1 1,071,323,753.09 1,071,323,753.09 589,219,838.49 1,071,323,753.09 1,071,323,753.09 589,219,838.49 -482,103,914.60 55.00% 铝合金板 铝合金板 项目 项目 合计 1,071,323,753.09 1,071,323,753.09 589,219,838.49 1,071,323,753.09 1,071,323,753.09 589,219,838.49 -482,103,914.60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能利用率 实现效益 计效益 序 项目名称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号 铝板带箔生产线技 年均实现净利润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 术改造项目 17,227 万元 高精度交通用铝板 年均实现净利润 2 122.45% 不适用 4,103.30 7,944.60 6,403.27 18,451.17 是(注 2) 带项目 12,757 万元 注 1:该项目终止实施,未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注 2:该项目投产后第一年预计效益为 4,045.00 万元、第二年预计效益为 7,823.00 万元、第三年至第十年预计效益均为 13,878.00 万元、第十一年至 第十四年预计效益均为 13,926.00 万元,预计年均实现效益为 12,757 万元。2016 年为投产后第一年,2016 年度实现的效益为 4,103.30 万元,达到预计效 益;2017 年为投产后第二年,2017 年度实现的效益为 7,944.60 万元,达到预计效益;2018 年为投产后第三年,2018 年 1-6 月已实现的效益为 6,403.27 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5 年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实现效益 计效益 序 能利用率 项目名称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号 年产 2 万吨交通 年均实现净利润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 用铝型材项目 18,835 万元 注 1:根据该项目可研报告,项目投资包括挤压生产线、焊合生产线以及其他辅助生产设备,其中,焊合生产线已于 2017 年投产使用,所生产的铝 合金轨交车体配套供应郑州中车,2017 年公司已交付车体 34 节,实现销售收入 2,964.1 万元,扣除成本后实现毛利 219.54 万元。2018 年 1-6 月公司已 交付车体 54 节,实现销售收入 4,715.21 万元,扣除成本后实现毛利 913.97 万元。目前,公司第一条 82MN 的挤压生产线已在调试阶段,预计 8 月底验 收完毕后进行试机生产;另外两条挤压生产线已订购挤压生产设备,预计今年年底全部到港,公司将在设备到港后开展后续挤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机 生产。虽然该项目已有部分工序完工投产并产生效益,但由于仍有部分重要工序未投产,项目尚未整体完工,故暂时无法核算该项目整体完工后的效益。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 年非公开发行)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编制单位: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累计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现效益 计效益 序 项目名称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号 年产 12.5 万吨车 年均实现净利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1 用铝合金板项目 润 13,962 万元 注 1:该项目正在实施,尚未完工,未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