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明泰铝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5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1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以电子
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
参加董事 7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
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河 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23 号),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按照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1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3,911 万元,发行数量为
1,839.11 万张。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
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2.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1.49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
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 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
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本次发
行认购金额不足 183,911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
行对象为: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19 年 4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
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3.117 元面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比例计算可转换公
司债券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
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3117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
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建设银行巩义支行、交通银行
郑州百花路支行、广发银行郑州金成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拟开户银行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公告附件
《明泰铝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