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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泰铝业: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6  

						公司代码:601677                                                        公司简称:明泰铝业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一)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五)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 2018 年度纳入合并报表的全部控股子
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信息传递、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

系统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主要关注:公司治理风险、财务报告编制风险、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风险、

工程项目立项与实施控制风险、合同审批风险、生产管理风险、研发风险以及信息系统规划风险等。
    下属单位主要关注:财务报告编制风险、资金计划管理风险、资金支付管理风险、采购价格控制风

险、存货仓储管理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销售计划管理风险、客户信用额度管理风险、合同审批风

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
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潜在错报                                      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潜在错报                                      产总额的 1%
营业收入                                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潜在错报                                    业收入总额的 1%
说明:
    上述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

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

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
           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a)财务报告的任何舞弊;(b)对已公布/披露的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
           进行重报,以更正重大错误;(c)审计中发现重大错报,需进行调整;(d)内部审计对财
           务报告的监督无效等。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
           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a)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整改情况不理想;(b)集团内就同
重要缺陷   一交易、事项的会计政策不统一;(c)会计政策的制定未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直接照搬准
           则(上市公司),实际操作存在较大的人为因素;(d)对非常规、特殊和复杂交易未给予足
           够重视,影响实际的会计处理工作;(e)期末财务报告的编制不规范。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    3000 万以上或高于公司   1500 万元—3000 万元(含)或低   1500 万元及以下或低于公
损失金额    净资产总额 1%           于公司净资产总额 1%高于 0.5%     司净资产总额 0.5%
说明:
   根据该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确定缺陷等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可认定为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a)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被行
           政法律部门、监管机构判罚或处罚;(b)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且未能及时消除影响,导
           致公司生产经营、企业形象受损-危机处理;(c)出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质量方面的
重大缺陷
           重大事故,导致严重后果-人员、资产、环境等;(d)高风险业务未有相关制度规范,重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e)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
           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 2017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 MINGTAI KOREA CO., LTD.销售商品发生额

6,443.82 万元、采购材料发生额 1.25 万元,履行了补充审议程序并披露,维护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2018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

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019 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控制活动执行力度的检查督促,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和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马廷义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