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 基础上,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 了充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涉及的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体现了诚实守信、等 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正国 高 卫 宋夏云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