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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泰铝业:关于划转部分资产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64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划转部分资产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加快推动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泰铝业”)
在汽车轻量化、新能源、交通运输等高附加值产品领域的拓展,优化公司业务架
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将高精板带新厂区相关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河
南泰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鸿新材料”)。
    总体划转方案如下:公司拟以 2020 年 11 月 30 日作为划转基准日,将高精
板带新厂区 3300mm 宽幅(1+1)热连轧生产线、CVC 六辊冷轧机及智能高架仓库
等相关资产和负债按照未经审计的账面价值划转至泰鸿新材料,划转基准日至实
际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负债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予以划转。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划转部分资
产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处理本次资产及负债划转的相关具体事
项。
    本次划转在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涉及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产、负债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170508042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巩义市回郭镇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马廷义
    注册资本:陆亿壹仟陆佰贰拾捌万贰仟肆佰壹拾伍圆整
    营业期限:1997 年 04 月 18 日至 2027 年 04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制造空调箔,电池箔,电子铝箔,电缆箔,铜箔,防盗瓶盖带,
铝板带箔,铜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泰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MA9F6BNH5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回郭镇产业集聚区 G310 国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军伟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铝板带箔、铝合金板的技术开发、设计及生产、销售;货物或技
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划入方与划出方的关系
    公司持有泰鸿新材料 100%股权,划入方泰鸿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资产、负债划转方案
    (一)拟划转的资产、负债情况
    公司拟以 2020 年 11 月 30 日作为划转基准日,将高精板带新厂区相关资产
及负债划转至泰鸿新材料,划转基准日至实际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负债变动
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拟划转至泰鸿新材料的相关资产、负债(未经审计)
情况如下:

     资产类          金额(万元)         负债类         金额(万元)
预付账款                    1,377.00 应付账款                  11,945.02

固定资产                   68,667.54 应付职工薪酬                 251.10

在建工程                    1,352.84   所有者权益类      金额(万元)
无形资产                    2,183.48 净资产                    61,384.74
      合计                 73,580.86       合计                  73,580.86

    (二)划转涉及的员工安排
    按照“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划转前公司与高精板带分厂相关的员工
由泰鸿新材料接收。公司和泰鸿新材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相关员
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三)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主管机关的认定为准。
    (四)划转涉及的协议主体变更及债权债务转移安排
    对于公司签订的与高精板带新厂区相关的协议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将在履行
相关的必要程序后,办理将主体变更至泰鸿新材料的相关手续,相关权利义务均
转移至泰鸿新材料,部分专属于上市公司或因客观原因不能转移的协议或债权债
务由上市公司继续履行。涉及高精板带新厂区生产、销售所需的产品认证、商标、
专利等资质将授权或划转至泰鸿新材料使用。
四、本次划转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资产划转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需税务部门认定;划转的债务(如
有)需要取得债权人同意,协议主体的变更尚需取得协议双方的同意和配合。
五、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划转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在汽车轻量化、新能源、交通运输等高附加值
产品领域的拓展,进一步明确公司的业务架构和管理体系,优化内部资源配置,
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
    本次划转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