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明泰铝业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的核查意见2021-07-10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的核查意见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符合解锁条件股份第二期解锁
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符合
解锁条件股份第二期解锁的议案》,监事会核查了公司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本
次解锁激励对象解锁资格的情况,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705 名激励对象,其中李攀
龙、魏军帅、郑万利、化媚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解锁条件;
肖军强、刘现尧、焦现治、孙柯、王幸梅 5 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全部解锁的条件,
解锁股份 6.19 万股;其余 696 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符合解锁条件,
授予股份解除限售 1964.75 万股,合计解锁股份 1970.94 万股。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刘杰先
生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解锁条件,解除限售股份 19.50 万股。
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对其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
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解锁手续。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权益部分授予股份第二期解锁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
孙会彭 李会晓 李浩杰
2021 年 7 月 9 日